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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翔泓拍卖有限责任公司-j9九游

发布时间:2017-9-10 点击次数:1171次

 二手iphone7网拍到27万成交,是什么将严肃的司法网拍变成一场闹剧?

    98日,司法拍卖一部二手苹果7拍出27万天价,买受人明确表示不会付款,当事法院表示将调查。究其原因,司法网拍的漏洞很明显:由于司法网拍中违约成本只有没收保证金(20元),违约后法院只能开展调查无法追究买受人其他违约责任,网络拍卖报名环节没有资格审核、违约人可能采用虚假信息逃避其他处罚,因此买家可以放心地恶意出价,而不用担心其他后患。

“从97日上午10时第一位竞拍人出价100元开始,截至拍卖结束平台上有708次竞价记录。981236分,本次拍卖结束,超过原定拍卖周期156分钟,共触发延时机制377次。最终竞买号为k0626的竞买者以270550的价格结束拍卖。”

    法院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院将进行调查,竞拍流程并未违反拍卖规则。“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部手机在司法拍卖过程中被拍到如此之高的价格,究竟正常买卖还是有人恶意炒价,法院将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也将统一对外答复;他表示,根据司法网拍规则,竞拍流程上并没有违反规则。”

    新闻里,阿里巴巴拍卖平台表示,均为真实出价,并非数据异常。当事人信息也披露,不存在名人用过一说,至于手机里的秘密,南京一些资深执行法官认为,如果手机中有当事人的隐私,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刷机后再交给竞买人,这是很正当的要求,法院也会允许。

    买家已经明确表示,看错数字了,不会付款,法官的解释是,按照现有的司法网拍相关规则,“最多也就是把保证金没收,剥夺悔拍者再次参加拍卖的机会,对于保证金很少的拍品来说,并不会导致其有太大损失。”拍卖保证金,20元。

    类似新闻,刚才一搜已有相关新闻约185,000篇,这里就不再重复。

 

    通过这则新闻,大家都可以看见司法网拍的漏洞很明显:

    1、由于法院是审判主体,不可能作为市场主体来对这宗交易行为中的违约来发起诉讼,只能开展调查,无法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2、买受人的违约成本只有没收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一般是标的价值5-20%,本新闻的保证金20元,可以忽略不计。

    3、因为网络拍卖是网上注册,甚至不需要假身份证,买受人可用他知道的某个身份证的名字及号码注册,法院调查后可以罚款或拘留,但是违约人信息不能保证真实有效,可能根本找不到违约人。

 

    法院组织司法网拍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区别在哪里呢?

    1、制作拍卖资料,将标的物的信息、瑕疵、权属等完整披露:这个阶段,司法网拍由承办法官执行,拍卖公司由工作人员执行,区别在于拍卖公司更专业、一般都是专人专项目,对比法官手上随时有几十件案件代办、数百当事人需协调,应该是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效率更高。

    2、发布拍卖公告:司法网拍由法官在淘宝网上发布,拍卖公司除了依法在报纸等媒体发布外,为了确保成交收到佣金,都会通过多种渠道(媒体、自媒体、广告、客户推介、人脉)进行招商,区别在于拍卖公司组织拍卖的宣传范围更大。

    3、咨询及展示阶段:司法网拍由承办法官接听咨询电话、带客户看标的物,拍卖公司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有专门的电话话术可讲解更详尽、带客户看标的物时拍卖公司为避免客户之间发生串通一般都是一组客户看一次(一个标的物几十次带客户查勘对拍卖公司是常态),区别在于拍卖公司组织拍卖对标的物信息的解读更专业和详尽、展示工作分次进行可以确保不发生竞买人串通。

    4、报名阶段:司法网拍在淘宝上由客户自行注册用户,拍卖公司在报名环节有竞买资格审核,需查看身份证原件,可核实竞买人身份,两者区别在于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更能预防违约风险。

    5、拍卖阶段:司法网拍由淘宝网提供九游会ag的技术支持,全部在网络上竞价,拍卖公司现场拍卖或采取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都由拍卖师依法主持,拍卖师可以发挥专业技巧调动竞价氛围、发生意外情况拍卖师可以及时制止,区别在于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成交价可能更高、而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可随时中止拍卖会。以这部二手iphone7为例,拍卖师完全可以在竞价超过新机价格时提示竞买人、并有权将恶意出价者取消竞买资格,而网络是没有这个能力的。

    6、买受人违约时,违约成本差距巨大:司法网拍的违约成本就是没收保证金,拍卖公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其违约责任,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也就是说,买受人除了保证金没收,还需支付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下次再拍成交价与本次拍卖差价。

 

    如果是拍卖公司拍卖这部二手iphone7,首先买受人信息真实性是确定的、拍卖会竞价是可控的,即使假设是买受人仍然违约,20元保证金没收,承担27万元的5%1.35万佣金,再次拍卖成交价差价至少26.5万元,违约成本约27.852万元,还会有谁来出这个天价?

 

    一场严肃的司法拍卖,由于竞买人资格未经审核、出现异常时无法即使喊停、违约成本低到20元,最终变成一场闹剧,后果是,申请人(原告)的权利无法实现、司法拍卖的严肃性荡然。这样的恶搞,很难说不会再出现。

 

    人民法院将司法拍卖由委托拍卖公司承担改为自行在淘宝网上网拍,其初衷是好的,一是为了让买家不支付拍卖佣金可能会提高成交价,二是认为网络覆盖面比拍卖公司更宽可能参与的人更多,三是认为拍卖公司可能暗箱操作将抵债财产贱卖。

 

    但是,其初衷都是可能,作为审批机关,未经详尽调查,以“可能”发生的事作为制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前提,让人不敢苟同。

    1、买家不支付拍卖佣金可能会提高成交价,拍卖公司为了收取更多佣金肯定想方设法提高成交价,这两者之间,哪一种可能更大,比例是多少,大数据时代,应该不难测算吧?

 

    2、网络覆盖面比拍卖公司更大,这是真的吗?淘宝用户多、影响力大是不争的事实,在淘宝上买衣服、买食品的几亿用户,有多大比例会在淘宝司法网拍上买土地、房产、汽车呢,调查数据有没有?真的比全国上万家拍卖企业数十年积累的相关客户资源更广吗?

 

    3、拍卖公司可能暗箱操作,拍卖业恢复三十年来,暗箱操作事件有多少起,在行业中占比多少?因为可能发生的小几率事件而废止委托拍卖公司组织拍卖,是不是可以与因为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就禁止开车的逻辑类比呢?

 

    作为一名拍卖行业从业人员,我的观点是:

 

    法院组织拍卖交易活动,主体错了,专业的事还是该交给专业机构来做;

    法官承办那么多案件还要做许多该由专业人士做的相关专业活,应该给法官减负,让他们有更多精力办案,才是解决执行难的正解;

    法院组织拍卖,发生类似买受人违约、标的物瑕疵等本可以依法诉讼的事件时,如何处理是个无解的难题。

 

    最后,呼吁司法拍卖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让市场主体做该做的事,法官专心办案,避免类似闹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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