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登记
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完税证》 原价及复印件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两张(其中一张拍卖公司盖章)
4、申请表 原件(拍卖公司盖章)
5、生效的法院裁决书 原件
6、双方身份证 复印件
7、拍卖确认书 原件
8、委托拍卖协议书 复印件(拍卖公司盖章)
9、协助执行通知书 原件
10、其他必要材料 对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进一步证明的,需求补充材料
注:1、拍卖房屋系房改房须有《贵阳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证》2、申请人需本人到场办理。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请提供委托公证书。3、单位购买请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由单位出具委托书,受委托人到场办理。4、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房屋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二、窗户登记流程
咨询窗口审查要件资料——(资料齐备后)发号——等待呼叫——(叫号)查验资料后登记
三、收费标准
买方:1、契税:普通住房:15% 非普通住房:3% 2、印花税:万分之五/套 5元/证 3、交易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12元/平方米; 办公用房:9元/平方米; 其他用房:6元/平方米 4、登记费: 住房:80元/套; 商业办公其他用房:550元/套 |
卖方:1、交易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 商业用房:12元/平方米; 办公用房:9元/平方米; 其他用房:6元/平方米 |
四、登记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说明:个人所得税、营业业税请到1号窗口具体咨询
交易中申报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以市房管局公布的贵阳市两城区存量房交易平均价为标准计算契税。如申请人对计税金额有异议的,可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计算契税。